科研诚信建设要坚持学院党委统一领导,党政齐抓共管,教务
处牵头抓总,各部门分工合作,明确科研诚信职责,谨防出现学术不端行为,维护学院良好的学术诚信秩序,促进学院科研工作的稳定、协调、健康、持续的发展。
教务处负责对教师发表的论文进行管理,对在黑名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教师,要及时给予提醒,该类论文在各类科研评审工作中不予认可,科研绩效不予认可;负责科研课题项目的申报、审核、结题验收、成果申报、档案入卷实施全过程流程化管理;教务处牵头,各系部、处室组织本部门教师签订《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术诚信承诺书》;要求教师在开具论文介绍信、教材出版资质审批许可、版权转让协议、合作协议、提交纸质版申报书等阶段需签署《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术诚信承诺书》;负责科研诚信的考核评价工作。
计财处负责科研项目费用归集核算,国拨资金收入确认的管理,日常银行结算费用及科技项目支出的审核和核算;负责编制科研项目相关经费收支报表;负责科研项目的预决算编制,配合检查、审计。
组织部在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工作中,要坚持做到严把科研诚信关。
人事处在人才引进工作中负责对引进人员进行科研诚信评估,对引进人员的学术成果进行真实性验证,检验其学术论文、专利发明等学术成果是否属实,检测引进人员的学术成果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,辅助评判引进人员的学术水平及学术成果质量;负责在职称评审中对申报晋升人员的学术成果进行科研诚信检测;负责年度考核、评先、评优时对科研诚信情况进行考评,确保科研诚信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。
各教学系部、处室根据学院科研工作要求,负责本部门科研工作人员科研诚信的日常监督管理。科研诚信工作的落实,需要完善高效的工作机制,学院将坚持以长效管理为目的,立足于推进学院科研各项工作的规范性、科学性、有效性,在科研项目、科研经费使用、管理与监督方面分工负责,各部门积极配合、相互协作、形成合力,共建科研诚信机制,形成相互协作约束的科研诚信机制,不断完善内部约束责任追究机制。(教务处、计财处、组织部、人事处、各教学系部、处室)
(四)加强科研诚信、学术行为规范的宣传教育
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要营造良好学术环境,更要弘扬学术道德。为努力营造崇尚诚信、追求真理、敬畏学术的良好的学术氛围,学院各部门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、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。
教务处积极开展学术诚信专题教育,加强正面引导,切实提高科研人员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,树立正确的科研观、诚信观。
教务处、宣统部、组织部、电教中心、各教学系部充分利用校刊、网络、宣传橱窗等各种有效途径和形式,广泛深入地开展学术道德宣传教育活动,发挥学术楷模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学术不端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,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。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、以违反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氛围。(宣统部、组织部、教务处、电教中心、各教学系部)
(五)加强科研管理力量、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建设
加强对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,教务处下设科研管理工作专门机构,配备工作人员3 名,明确工作职责,不断充实科研管理队伍,形成科研管理队伍梯队层次,确保队伍的稳定性。逐步对科研管理队伍专业性、系统性进行培训,提升科研管理人员管理理念、专业水平。(教务处、人事处、组织部)
(六)加强科研诚信考核与学术不端行为的查处力度
学院教务处负责学院的学术考核,负责指导、监督、调查、认定和处理学院有关人员学术规范行为,是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和处理机构。教务处会根据其职责和权限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查处。必要时,教务处会同其他部门联合进行查处。具体考核及查处办法见《山西旅游职业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》(试行)。
(七)发挥监督和舆论引导作用
畅通举报渠道,鼓励对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进行负责任实名举报。对舆论广泛关注的科研诚信事件,学院教务处要及时采取措施调查处理,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。